荥经县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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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经县博物馆学术委员会章程

发布日期:2018.10.10

荥经县博物馆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 荥经县博物馆学术委员会是在荥经县文物局领导下的学术性评议、咨询机构。

第二条 学术委员会职责

1.对博物馆学术计划提出建议和评议。

2.对全馆科学项目目进行立项论证、推荐对成果进行审议鉴定。

3.论证和鉴定全馆学术著作和学术论文。

4.指导全馆学术活动积极推进馆内外、省内外、国内外的学术交流。

5.对申报上级科研奖励的成果进行审定、推荐。

6.完成文物局委托的其他学术任务。

第三条 学术委员会由博物馆和文物局有关专家组成任期三年。学术委员会成员都具有高级职称,且外聘专家占20%以上,本馆在编学术带头人为有省级学术影响的专家。

第四条 学术委员应具备一些条件

1.学术委员会成员都具有高级职称

2.热心文物博物馆事业经验丰富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较高。

3.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秉公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