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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机构组建工作
发布日期:2024.05.17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和国务院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我县迅速行动,积极履行部门职责,主动对接,大力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机构组建工作。
截至2月21日,我县已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国家和四川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工作架构,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坚持党政同责,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审定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普查工作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体旅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做好资料汇总、数据处理、审核上报、信息报送等工作。